问题 | 公房买卖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核实房产面积、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查看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有几位。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如果是几位共有,则需要清楚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3、查看该房产是否已租赁,如果已租赁,需要对方提供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4、购房人先了解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如对方是以成本价从其单位购买房屋,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那购房人在购买他的房屋时则需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对方是以市场价从其单位购买的房屋,那购房人就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 5、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公房只有使用权的,没有继承权,符合条件的家庭需要登录房管局的官网填写共有产权房的申请,需要如实填写家庭人口并准备相关的材料。在申购期满后会对申请的家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去房地产公司进行摇号、选房、购房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公房承租户名变更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房买卖注意的问题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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