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欠我五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朋友欠我五千块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权: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5)、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可以持债权凭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债务人发给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借款,逾期不支付,可强制执行。 二、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欠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确定法院,立案审查。 债权人在开始民事诉讼前要确定好管辖法院,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等相关材料。 经法院裁定,符合立案条件,会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缴费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备注: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定,可在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案件受理,排期开庭。 首先,法院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可在15日内答辩。 其次,通知当事人举证,同时当事人可在此时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事宜,公开审理需提前三日公告。 3、开庭审理,评议判决。 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需要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朋友欠我五千块钱不还怎么办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只要欠自己的钱不还,那么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会有胜诉的机率。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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