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 也就是说,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劳务只有体现在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上,只有与工作成果相结合,才能满足定作人的需要。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 该工作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 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但其必须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只能由承揽人为满足定作人特殊需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而完成的。 3.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写作人与包揽人签订包揽合同后,包揽人在定作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由于包揽人与定作人形成的是合同关系并不是承担关系,所以人身侵权赔偿由侵权人承担,定作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包揽合同人身侵权要怎么样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承揽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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