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房属于什么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补偿房属于什么房 1、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并不能随便买卖。 2、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3、安置房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同时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4、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二、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3、 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安置房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因此不能像商品房那样买卖。 三、安置房买卖流程是有哪些 1、核实身份 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购房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委托人,则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选房顺序号单》的原件; 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合法继承人,需要出示被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继承财产的相关证明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2、选房确认 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 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和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拆迁补偿房属于什么房有了更好的了解,只要是属于拆迁补偿的房子都是属于安置房,此房子不能随便的交易,只有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而且限制其满,那么才可以进行买卖。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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