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过户纠纷怎么办诉讼申诉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拆迁房过户纠纷怎么办诉讼申诉程序是什么 准备以下材料到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1、行政诉讼状。 2、原被告双方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涉诉房屋拆迁行政依据的有关资料。 4、委托了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房屋拆迁纠纷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三、房屋拆迁纠纷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申诉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作出房屋拆迁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拆迁房过户纠纷怎么办诉讼申诉程序是什么,解决方法主要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非常简单,但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非常特殊,因为被告方是行政部门,所以,对于房屋拆迁纠纷,建议被拆迁户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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