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公司不追究还会有问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公司不追究还会有问题吗 依然追究。 职务侵占的案件如果公司不追究,但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了,还是应当继续侦查审理定罪处罚,因为这是公诉案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了公司出具不追究的声明是无效的,因为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经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后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由个人私自决定。这不是自诉案件,个人无权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二、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是什么 A、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B、客观要件 a、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b、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c、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C、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D、主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 三、职务侵占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1、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通过上述文章职务侵占公司不追究还会有问题吗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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