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报安全事故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不报安全事故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1、不报安全事故罪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 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客观要件不同、犯罪客体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或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是重大公司财产的安全;后者侵害的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 3、犯罪客观表现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表现为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包括 1、主体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只能是国家非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包括生产作业安全和其它的公共领域、公共场所的安全;后者侵犯的是生产作业安全。 3、发生的前提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安全事故已经发生;后者是在生产作业的过程当中。 4、客观表现不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后者是在生产作业当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导致贻误事故抢救的,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对不报安全事故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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