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如下: 1、夫妻共同协商一致,一方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法典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依法保护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没有指定夫妻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不分或少分的情形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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