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除权需要申报债权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别除权需要申报债权吗 别除权需要申报债权。 别除权仅属于我国学理概念而非立法概念,我国破产法上与之对应的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别除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必须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基础债权和担保物权必须合法并生效; 3.基础债权和担保物权不存在破产法上的无效或可撤销事由。 只有具备了以上条件,才可以行使别除权,实现有财产担保债权的个别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债权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⑴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⑵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⑶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职工债权是否需要申报 职工债权不需要申报。因为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别除权需要申报债权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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