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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不含税合同属于偷税吗?
分类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解答

一、一般不含税合同属于偷税吗?

不含税合同属于偷税,在实践中不含税的合同一般是指不开增值税发票的合同,不开增值税发票是属于逃税的行为之一。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民、单位实施了应税行为,那么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税额的。如果有纳税义务,那么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具体是有哪一方去办理税额的纳税义务,若是在合同之中对此没有约定,后期任何一方都没有办理税额缴纳手续,合同当事人就有可能涉嫌偷税了。

综上所述,如果发生纳税行为,就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交税,但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避税,故意签订不含税合同,属于逃税的表现形式。逃税情节严重的构成逃税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四、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纳税人采用欺骗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就应当立案予以追诉,一般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不含税合同属于偷税吗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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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6: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