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怎么处罚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是这样判刑的: 1、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掠夺无辜居民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掠夺无辜居民财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群众工作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实施了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军人,且是参加军事行动的军职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群众的行为,侵害了无辜居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违反了我国法律、军纪,危害了我军作战利益,却故意加以实施。那些确实出自于军事行动需要而取用、毁坏军事行动地区群众财产的行为,不应认为具有主观上的罪过,不构成本罪。 三、区分本罪与抢劫罪、抢夺罪的界限有哪些 1、主体要求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参加军事行为的军职人员;而抢劫罪、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犯罪行为发生地点不同。本罪只能发生在军事行动地区,而抢劫罪、抢夺罪没有地区限制,可以发生在任何地区。 3、侵害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军事行动地区无辜居民群众的财产;抢劫罪、抢夺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地区的公私财产。如果军职人员在非战.区抢劫或者抢夺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则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以抢劫罪或者抢夺罪论处。 综合上面所说的,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的情形是比较恶劣的,不仅扰乱了战时群众的工作管理秩序,也会让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只要实施此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决。 一般认为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关于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怎么处罚的这个问题,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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