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涉及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涉及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现在登记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涉及股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权的分割时,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持有公司股权时,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继续持股不变,另一方给予对方相应差价补偿。如此,夫妻双方只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差价款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即可。 2、如果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而另一方不是,则双方可以协商将部分股权或者全部股权转让给非股东一方。该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非股东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该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应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股权所获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公司过半数股东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视为其同意夫妻之间转让股权,非股东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三、不能生育离婚纠纷如何判决 因不能生育起诉离婚的,法院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依据。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院会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而不会单纯以能不能生育子女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 离婚案件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不能生育为由起诉离婚,如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同时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只有提供更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何涉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提交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涉及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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