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一个人可以分多少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一个人可以分多少房 能分几套房子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分配:通常一种是按宅基地面积分配,另一种是按每家的人口分配。而各地区的实际标准有所不同。多数地区都是结合家庭人口数量来分的,有的家庭能分一套新房,有的家庭能分多套新房,城市、郊区、乡镇地区分房会多一些,偏远农村分配的比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二、房屋拆迁程序是什么 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9、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房屋拆迁安置不满意怎么办 1、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意味着被拆迁方可以获得一笔拆迁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这样才能知晓拆迁一个人可以分多少房,不同的地区所存在的补偿方式不同,因此可以拿到的房屋套数也会不同,在拆迁之前就需要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好所有的补偿事项,这样才不会因此产生纠纷。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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