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过渡费怎么算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农村拆迁过渡费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安置过渡费。安置过渡费的标准是根据被拆房屋面积为标准来计算的。 (一)在拆迁中,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支付的过渡费是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 (二)比如被拆迁人被拆的房屋是50平米,而当地这项费用是8块的话,则拆迁人每月向被拆迁人支付400元,也可以一次性支付N个月或者一年。 (三)当拆迁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每个月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一定数量提高。 (四)而每个月每平米支付的这个数值,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房屋租金水平不同而不同。以武汉为例,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过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元计算,如果面积小,过渡费每月不到680元,则按680元计,如果超过680元,则按实际面积计算,时限定为6个月。如果选择现房安置,过渡费的计算方法与货币安置相同,但时限定为4个月。 (五)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月起在原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标准为: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足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满一年不足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足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迁人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安置,不予安置的,在原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基础上增加500%。现在已经超出1年,但不足2年,我们认为应按75%算,但开发商给我们分开算,按25%,50%,75%,是否合理。 二、被拆迁人的权益有哪些 被拆迁人的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等。 1、房屋拆迁中的知情权 在征收补偿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信息获取方面占绝对优势,与被征收人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和补偿活动时,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2、房屋拆迁中的参与权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权。征收条例规定的我国民众参与征收与补偿活动行政决策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听证会和对相关公告发表意见。 3、房屋拆迁中的申辩权 房屋拆迁活动中,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辩权。行政机关在实施房屋拆迁时,实施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听取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经过法庭辩论程序就判决,显然有失公正。当行政机关作出对被征收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应当允许其提出异议和反驳,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听取被征收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一般应当记录在案,以作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的证据。 三、房屋拆迁安置不满意怎么办 1、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拆迁过渡费怎么算的,是根据被拆房屋面积为标准来计算的,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当拆迁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每个月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一定数量提高。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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