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诈骗数额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贷款诈骗数额如何认定的 1、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贷款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 1、诈骗数额仅限现金,不包括利息部分; 2、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 3、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应计入诈骗数额。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贷款诈骗罪如何判刑 1、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情节特别严重,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三、诈骗贷款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诈骗贷款罪,属于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贷款诈骗数额如果达到10000元以上的话,就构成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诈骗数额达到了50000以上的话,那么就构成数额巨大的标准。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贷款诈骗数额如何认定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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