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双方父母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出院结算单,新生儿疾病筛查证明,听力筛查证明,新生儿的名字。非产妇本人办理,需要产妇本人签署委托书签字并按手印,然后到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是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就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新生儿办出生证明流程是什么 新生儿办出生证明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由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即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三、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如下: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总之,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包括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母的结婚证等,若是没有结婚的,也可以提交非婚生情况说明。在给孩子办出生证明的时候,需要给孩子起好名字。 四、出生证明有什么用途 出生证明的用途: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文中主要对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作出了介绍。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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