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能够视为自动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能够视为自动解除 取保候审期满后如果办案单位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的即自动撤销。 一般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是否能够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则保证金会退还。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即可。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能够是商人 取保候审保证人可不能够是商人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是能够作为保证人: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能够视为自动解除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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