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强行征地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如果强行征地该怎么处理 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 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 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 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网络曝光。 二、强制拆迁程序是什么 1、拆迁人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 A、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B、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C、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D、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E、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 F、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G、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市、县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应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应载明行政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动履行搬迁义务。该裁决书已按送达方式送达。 3、进行执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并作好执行笔录。该笔录应由执行人、见证人(在场人)、公证人签名。 三、公民与谁签征地补偿协议 公民应当与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政府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就只需要和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协议就好。 四、征地程序是什么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如果强行征地该怎么处理,如果政府在征收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征地补偿金强征,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看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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