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精神赔偿费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精神赔偿费如何计算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如何才能得到赔偿金 离婚赔偿在有在对方有过错的时候才能够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1、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严重过错行为只限于以下四项: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另一方无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构成的又一必要前提。所谓“无过错”,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另一方没有实施民法典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 3、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4、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如何的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离婚赔偿在有在对方有过错的时候才能够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1、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严重过错行为只限于以下四项: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另一方无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构成的又一必要前提。所谓“无过错”,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另一方没有实施民法典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 3、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4、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精神赔偿费如何计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