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自愿结婚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非自愿结婚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非自愿结婚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若有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配偶走失几年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配偶无论走失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对于配偶失踪,另一方可以自配偶失踪满二年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宣告配偶失踪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几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无论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非自愿结婚如何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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