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如何处理 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婚姻被撤销后同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即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多分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少分。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一)因胁迫结婚的;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应该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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