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自书遗嘱的效力是如何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多份自书遗嘱的效力是如何的 多份自书遗嘱的效力是:如果遗嘱的内容没有冲突的,则各自生效。如果遗嘱的内容有冲突的,一般是以被继承人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的。但若遗嘱有公证的情况下,则以公证的遗嘱效力优先于未公证的遗嘱效力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自书遗嘱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没有有效期这一说法,当被继承人死亡时,自书遗嘱便产生效力,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但是如果遗嘱人实施了和自书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行为时,视为对自书遗嘱内容的撤回。如果存在多分遗嘱的,并且各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多份自书遗嘱的效力是如何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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