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合法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但是父母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1、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够证明是双方为了结婚而共同购置的房产,就算是没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6、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增加另一方为房产产权的共有人,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结婚买房按揭离婚分房产怎么分 结婚时买的按揭房离婚时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分割方案: 一、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也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也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房屋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如果是婚前就支付了首付购房,婚后还贷的按揭房,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 三、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夫妻共同还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四、如果是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登记一方名字,但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无法证明出资的,则按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出资给儿子媳妇买房离婚怎么分割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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