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1、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刑事责任应当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责任的,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客观上表现为实施非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你先去,就到了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最新立案标准怎么规定的 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2、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三、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辩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采取一定的刑事处罚的措施。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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