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还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户口迁出还有继承权吗 只要原来就享有继承权,且继承权没有丧失的,则户口迁出了也依然享有继承权。 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遗产,都不以与被继承人的户口在一起作为享有继承权的条件。就法定继承而言,只要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不论户口迁到哪,只要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就永远享有继承权。 就遗嘱继承而言,立遗嘱人可以指定任何人继承其遗产,只要被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写明可以继承遗产,且遗嘱合法的,就享有继承权,也与户口在哪没有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未出生的胎儿一般有继承权,因为《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没有继承权,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对于户口迁出还有继承权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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