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继承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怎样办理继承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的方式:当事人应提交书面公证申请、财产权属证、继承权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公证机关依法予以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房屋遗产继承怎样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5.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怎样办理继承公证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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