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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什么

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

2.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构成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条件有什么

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构成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条件有什么

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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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