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怎样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因为醉驾逃逸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不能判处缓刑。同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后怎样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受害者家属或者目击者应当报警处理,警方会查缉肇事者并作出责任认定;如果逃逸方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负事故同等责任且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警方会立案调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会对肇事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受害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即使是不构成犯罪的,肇事者也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法律规定中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怎样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承担全部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 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怎样处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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