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开发宅基地和房子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一、农村开发宅基地和房子怎么赔偿 (一)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二)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四)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上升,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征收的时候需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怎么处理最好? 1、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 (1)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 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 (1)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未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未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时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 (3)系争房屋虽经土改登记,但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前后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当事人以土改登记为证据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 有充分证据表明上述三种情况所列人员已被排除在权利人范围之外的,不能再主张权利。 三、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开发宅基地和房子怎么赔偿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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