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不会签了离婚协议书就算离婚了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会不会签了离婚协议书就算离婚了呢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应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以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先公证还是先离婚 离婚协议书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的,若当事人想公证离婚协议书,那就先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会不会自愿离婚,夫妻感情会不会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会不会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如下,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离婚协议签字会不会就生效 离婚协议签字并不生效,离婚协议在男女双方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夫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成立,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 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登记手续如下: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会不会签了离婚协议书就算离婚了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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