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 解答 |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标准: 1、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规定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 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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