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一、怎样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 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的方式:当事人应保持身份证件不离身,不轻易出借身份证,且在使用身份证复印材料时,可在证件周边写明某事项专用等方式,防止被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被他人利用身份贷款该怎样办 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通的处理通常有两种情况:1、如果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信息被盗用,应该立即报警。2、在自己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别人借身份证贷款不还,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债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纠纷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怎样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贷款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