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哪些?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因司法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在押人员脱逃的; 2、造成在押人员脱逃3人次以上的; 3、造成在押人员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有关人员或继续犯罪的; 4、使在押人员脱逃后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十)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四要件是哪些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故意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应该怎么适用刑罚 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的刑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是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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