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肇事逃逸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的界定标准如下: 1、明如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驾车逃跑或弃车逃跑; 2、不配合警方做交通事故责任鉴定逃跑的; 3、拯救伤员送到医院后不报案、留虚假联系方式、不去交警部门自首以及对事故情报恶意隐瞒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 1、逃逸的前行为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但单看逃逸这一行为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 2、客观上行为人造成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的追究,而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3、肇事者逃跑与受害者的伤亡应当具有因果关系; 4、本罪侵犯的是人身、财产权益。因此,行为人违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时,应当对其所导致的危害进行补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酒后肇事逃逸的判定是什么 酒后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肇事逃逸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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