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保险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款或报酬;保险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保险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 有效的保险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 1.要约与承诺表示一致; 2.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交付第一期保费。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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