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该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子女该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其所有权不可以继承,但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农村老房子怎么继承 农村老房子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法继承: 1、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的,继承人可以一起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2、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农村宅基地继承是否要交税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自然不用缴纳遗产税。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不用交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子女该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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