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诈骗行为不知情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对诈骗行为不知情怎么判? 1、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不会被判刑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2、主体要件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二、没有被害人算诈骗吗? 1、没有被害人不算诈骗。 诈骗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诈骗往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三、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等。 1、犯罪客体不同 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 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 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刑期不同 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只有诈骗行为同时满足了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后诈骗行为人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诈骗罪,任何可以证明自己不知情的,罪名并不成立。对诈骗行为不知情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