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办理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财产保全的流程主要如下所示: 1、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者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者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所以,当事者提起保全申请,如果不提起保全申请,法院是不会自行受理的,然后还有当事者进行出具相关的财产线索,提起保全后自身还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最后对于符合情况的法院会给予一定的裁定,最后就是判决的生效以及执行。 三、办理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者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者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离婚时需要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在十五日内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内共同财产。然后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如果对分割方案存在异议,可以进行协商。 所以说,首先原告需要起草起诉状;接下来原告需要将离婚诉讼的相关证据准备好;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原告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原告的起诉;法院在规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法院审理并做出判决,以上所叙述的看法为办理起诉离婚的流程这个问题的观点。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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