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有没有权干涉父母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孩子有没有权干涉父母离婚 孩子无权干涉父母离婚。 父母结婚、离婚都属于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孩子是残疾父母可以离婚 孩子是残疾父母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离婚后子女可以协商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没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没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父母离婚孩子如何判 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材料,争取抚养权: 1、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证据: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 2、关于双方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证据:取证证明自己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更好;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证据:关于父母身体、教育、照顾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条件的证据;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5、孩子的意见的证据,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意见很重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没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没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孩子有没有权干涉父母离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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