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分居离婚财产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但是对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2、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两地分居如何起诉离婚 两地分居起诉离婚的,仍然是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的,则要到期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需要到原告的住所地起诉。 如果原告被告都离开了住所地,且双方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需要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中国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的,在财产上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若协商不一致,按法律规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会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一方存在如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会在一定程度上少分。 如果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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