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后多长时间去司法局有没有时间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判缓刑后多长时间去司法局有没有时间规定 判缓刑后多长时间去司法局有没有时间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一个月去一次司法所,每周至少当面或电话汇报一次。缓刑具体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没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判缓刑后拿判决书要多长时间 拿到缓刑判决书后,依法是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回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道。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没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判缓刑后多长时间去司法局有没有时间规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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