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追究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刑事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既遂怎样量刑处罚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部队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量刑标准有: 1、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怎样判刑的 行为人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是指行为人自己编造虚假的情况,在部队中散布,煽动怯战、厌战或者恐怖情绪,造成部队情绪恐慌,士气不振,军心涣散。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刑事责任怎样追究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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