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判刑几年可以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在我国判刑几年可以减刑? 1、服刑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应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2)、如果是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 (3)、如果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二、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有哪些? 1、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减刑的条件和限度的相关规定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减刑的限度: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几种?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减刑适用如下: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具体执行减刑工作时,对以下四个问题应严格注意: (1)、成年犯减刑,此照成年犯相对放宽; (2)、年和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的着重把握确有悔改表现; (3)、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从严掌握; (4)、释犯不予减刑,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综上所述可知,在我国判刑几年可以减刑,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减刑要有悔改的表现,或者阻止他人犯大型罪过等行为。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几年可以减刑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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