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是不是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人死了是不是能继承老人的遗产 人死了还能继承老人的遗产,可以转继承。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发生转继承。 即死亡的继承人依法应当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继承老人的遗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对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遗产是不是能 法定继承中,对于有扶养能力但是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遗产甚至不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人死了是不是能继承老人的遗产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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