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转让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权转让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的具体流程是: 1、商标权转让的流程是首先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注册代理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代理流程如下: 1、选择商标名称,商标定义; 2、注册材料; 3、正式审查; 4、商标审查; 5、初审公告; 6、注册公告; 7、领取商标注册证。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给予初步审批公告。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或者修改。申请人未作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审查决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三、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 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商标权转让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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