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一、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

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第一,怀孕期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即员工因产前检查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因此,像这样的女员工孕期请假在医疗机构检查时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也不能扣除。检查费、治疗费等可以由生育保险支付或报销。

第二,产期。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是连同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综合考虑的。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产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列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女员工发放了工资,生育津贴则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以充抵已经支付的工资。有些地方法规还规定,如果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不足部分,应由其所在单位以补齐。

第三,哺乳期间工资。哺乳期是产假之后的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期间,女员工是需要正常上班的,但是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不包括路上的交通时间。因此,女员工处于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也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金水平支付工资待遇,不能擅自(单方)降低和减少。

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不是随便就变更的,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依法进行变更。

第一,当事人如果提出变更合同,提出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就是说在合同生效以后到合同有效期到来之前,还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期间进行,如果合同到期了,已经履行了全部的义务,就不能再变更合同了,而如果合同到期,当事人还没有履行合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那么就属于违约行为,是不能够提出合同变更的要求的。

第二,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只能是变更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内容。如果变更了合同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是变更合同,而是废弃停止原有合同或者是订立新的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一少部分内容是影响了全局效力的内容,也不能称之为变更劳动合同,而是对原合同的提前终止其法律效力。

第三,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对原合同的内容做一些修订或者补充或者删减。这样的变更是要符合国家的法律的,只有依法变更才能够保证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上述文章做出了明确的解答,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采取赔偿的措施。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1 20: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