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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的应该去哪里起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应该去哪里起诉

1、起诉离婚,可以去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去其经常居住地起诉。

2、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起诉离婚,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法院起诉离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

二、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

三、起诉状。

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七、其他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男方离婚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国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夫妻关系破裂时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是一样的,首先应该按照规定合法合规的书写离婚起诉状,其次夫妻双方应该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结婚证、身份证,夫妻双方财产的相关证件若是有子女还需准备子女的出身证明等资料。接着就可以等候法庭立案,等待案件开庭处理。法庭在调解未果之后会进行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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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3: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