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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是有什么
分类 知识产权-商标
解答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是有什么

一、从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的角度来讲。

首先,我们必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对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因为通过对商标的使用不仅可以为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积累商誉,同时也可以防止商标被依法注销。

其次,我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时刻关注他人是否在申请类似商标,如果他人在相同商品或类似服务上申请类似商标,我们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最后,我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不断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做好售后服务等,从而不断积累商誉,提高商标价值,争取能够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

二、当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时,我们要及时采取诉讼的方式,或者通过行政机关对侵权人进行处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有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如下:

一、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超过核准注册的商标范围使用商标的,将产生不良后果:如果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

导致与注册商标产生明显区别,且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将构成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如果改变了商标导致商标与其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甚至相同的还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

二、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保护范围。

如果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还可能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三、法律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什么

法律上对驰名商标有以下保护措施:

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

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是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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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0: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