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总额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总额吗 公司员工总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构成要素: 首先是计时工资; 其次为计件工资; 再次则是奖金的发放;除此之外还有津贴以及补贴两项后勤补给;针对加班以及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所产生的额外薪资,也被纳入其中;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因此可以明确地指出,经济补偿金并未列入我们所探讨的劳动工资的正式组成部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有什么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总额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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