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冤案错案怎么办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一、民事冤案错案怎么办 若您需要进行上诉程序,您有权向上诉法院甚至最终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表达您的观点与看法,同时亦可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 为了确保本案的公正性与合法性,我们建议您在判决或裁定产生法律效力之后的六个月内立即启动申请再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事错案怎么申请赔偿 民事错案发生后,赔偿请求人应当向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申请时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索赔人在向委员会申请赔偿决定时应提供下列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 (2)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作出,但赔偿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责任义务机关工作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自己决定的,应当发展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研究证明材料;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5)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赔偿符合申请条件。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在其预算权限内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赔偿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冤案错案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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